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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21:02:17来源: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高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数据统计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与载体,主动回应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务执法、纳税服务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社会关切,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州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频道“高州市”专栏(以下简称“税务网站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税务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网等媒体平台发布新闻报道17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高州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清理到期失效文件强化对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并因情势变化进行动态管理,防止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积极配合税务网站专栏范建设,对页面设置、专栏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让公众获取信息更便利、更准确。另一方面,构建与其他行政机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在互签保密协议的前提下,进行政府信息交换共享。

)监督保障情况

设定绩效考评指标,把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个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是持续加强对税务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能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比如政策解读类的内容较少,在社会民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较小;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受限,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对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不够,日常工作中存在违规公开的风险。针对上述问题,下一阶段,高州市税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统筹税收业务部门围绕税费政策进行解读并形成推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将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动态信息送达公众,扩大在社会民众中的影响力;二是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由其协助转发、转载相关涉税公开信息,强化公众税务信息公开获得感;三是强化对干部职工关于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则的宣传教育,防止系统内部发生违规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高州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高州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邮编:525200,电话:0668—66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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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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