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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30:00来源: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5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过程管理,多维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与载体,推动办税缴费、税务执法、纳税服务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回应民众关切,助力税收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和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茂名”频道“高州市”专栏(以下简称“税务网站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涵盖基础信息、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方面。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涉税工作亮点全年被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茂名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11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流程进行处置和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法依规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清理到期失效文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审查核实,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过程管理准确、规范和安全。继续做好动态管理,主动在内部查找标注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并进行公开;审查核实标注为“不予公开”的信息,防止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积极配合税务网站专栏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和优化页面设置、模块内容等,让公众获取信息更便利、更准确。另一方面,与其他行政机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互签保密协议或责任书前提下,强化政府信息交换共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增强其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强化督促整改,针对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并跟进整改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渠道平台受限,对民众的宣传和辅导效果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多维度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让更多民众知晓和使用;密切与当地主流媒体和正规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沟通协作,由其协助转发相关涉税公开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高凉中路173邮编:525200,电话:0668—663591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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