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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9:0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服务效能为核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立足建设法治税务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目标,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缴费举措等内容,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专栏更新税费政策信息12条,在税务网站对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共收到公民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对所有申请,均依法进行了审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谁产生、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的责任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控,严把拟公开内容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舆情关,对公文类信息实行“公开属性前置审核”,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明确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类别,有效保障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与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线上加强门户网站主阵地管理维护。按照上级局和高州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税务网站和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落实专人维护、动态更新要求,及时公开最新文件、政府采购等信息。每月开展自检自查,不断优化内容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线下强化办税服务厅主阵地建设,配备电子显示,播放税费政策宣传片、税费业务办理指引等内容。设置纸质宣传资料查阅区,及时更新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和高频税费业务操作指引;并设置咨询台,税务工作人员现场辅导解答相关税费疑难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其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坚持“凡公开必审核”原则,严格审核拟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所有挂网信息均须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完成审核程序才可以发布三是对外统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内容审核机制有待优化、跨部门协作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双重把关”,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由信息提供部门、信息公开办、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确保所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进一步整合内部部门资源,加强外部部门协作,积极与其他政府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沟通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邮编:525200,电话:0668-663591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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