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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6:09:5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14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梅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平台的作用,持续做好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5大类27项公开事项内容的信息更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标准,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审查制度,按照职责权限,专人负责,压实内容审核,不断提升信息管理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发挥税务门户网站主平台的作用,同时强化宣传矩阵建设,依托政务公众号、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户外宣传屏等各类公开平台,集成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在各级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新闻报道共50篇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2篇次;在各级政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12条,其中在广东税务公众号发布推文1条;不定期在办税服务厅、户外宣传屏更新税惠政策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等重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平远县税务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方面存在不足。为此,平远县税务局将着重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专项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持之以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政策,采用一图读懂、漫画、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努力做到通俗易懂,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新岭路148号,邮编:514699,电话:0753-8898831,传真:0753-889889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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