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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5:16:15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新岭路148号,邮编:514699,电话:0753-8898831,传真:0753-889889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效能,为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以梅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持续优化公开内容结构,按时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及其他信息等5大类公开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5年,收到一户企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公开要求,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守“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工作准则,明确职责分工,由专人负责信息内容审核,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公开格局,一方面强化税务门户网站主平台功能,另一方面整合政务公众号、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户外宣传屏等多元渠道,形成宣传矩阵,集中推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持续提升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业务处置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平远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不足、内容覆盖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短板,将从以下两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项培训和专题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模式,针对纳税人缴费人高度关注的税收政策,采用一图读懂、漫画解读、视频讲解等直观易懂的形式,满足公众多元化的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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