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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5:07: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邮编:514500,电话:0753-3360045,传真:0753-336003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纳税服务、政策落实、深化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更新发布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5大类27项公开事项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落实,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未出现信息空白、公开不当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除依托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外,还持续扩展信息公开矩阵,充分借助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线下活动宣传等形式,全年通过梅州税务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推文共计10篇;通过中国新闻网(广东站)、掌上梅州、南方+等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刊登税收工作新闻宣传共计17篇;举办各类政策培训会、座谈会28场次,直接辐射纳税人缴费人6000余人。借助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及时快速传递公众,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用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监督保障

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及时通过局长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搭好倾听纳税人意愿的桥梁。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及时性、准确性,力争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更加完善。2025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稳妥有序,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创新性不足,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增强等。针对存在问题,具体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灵活运用各类公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形式宣传解读税费政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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