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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09:05: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63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围绕落实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联合区工信局、经开区管委会举办“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题宣讲会,为超5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及部分科技中小型企业提供税务支持;组织税务青年志愿者走进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现场为80多家学校的财务人员宣传讲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信息公开管理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按照公开要求做好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网页维护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网页各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另一方面,加强税收宣传,全年累计获中央级、省级和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约30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制定“政务公开”绩效指标,促进全面依法履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信息的渠道及方式方法不够丰富等。下来,清新区税务局将继续聚焦社会公众需求,通过制作各类政策解读视频、政策图解、H5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以多种形式主动解读各项税收政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税务局专页清新区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qxsw/qyqxsw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63号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1567,传真:0763-581163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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