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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1:24: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阳山县商业大道167号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邮编:513100,电话:0763-7800096,传真:0763-78219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税务局和阳山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税收工作阳光透明度作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系统规范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清税办发[2020]51号),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阳山税办发[2020]16号),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回复时限等明确了新的要求,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优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发布阵地

高度重视平台建设,一是优化网页信息公开主渠道。完成新版网页信息维护更新等工作,全方位梳理网页栏目及内容归集。二是优化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建设。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通知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人员等信息。

(三)借力媒体优势,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借力公众媒介传播效应。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清远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借助官方媒体发声。2020年,通过官方网页主动公开信息485条;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市级以上纸媒以及广东电视台刊播税收工作稿件共34篇;通过通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28篇,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

(四)围绕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税费优惠信息公开

一是搭建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快车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组合宣传优势,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多形式、多层面大力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设立税法宣传展板、电子屏幕;举办各类税企税收政策宣讲会等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二是积极履行税收服务职能。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咨询辅导岗,为符合减免政策的纳税人设置绿色通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相关减税和降费政策;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对有关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实时掌握经营动态,有针对性进行税收政策讲解和纳税辅导。三是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深化涉税数据共享,优化再造办税流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3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07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加大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二是根据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规程,不断完善和修订我局政务公开规程,全面夯实制度建设。三是做好网站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网页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持续推进税收工作阳光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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