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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00: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围绕第34个税收宣传月“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税费政策。聚焦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配合市局开展“百场宣讲助千企惠万家”共7场次,各项特色活动被南方日报、中国报道网等新闻媒体、公众号刊登报道超过20次。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推动税法政策应知尽知。积极做好对外平台媒介日常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官方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更新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严格按照《条例》中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持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公开内容真实严谨、保密审查到位。坚持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依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对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理地点、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及流程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确保完整无误。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严格贯彻《条例》要求,将信息发布、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依申请公开、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标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压实政务公开主办部门责任,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畅通政务公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依申请公开事项应对经验不足,处理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专业化培训仍需加强等问题。下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一是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过程管理,加强错敏词、关键字等要素的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汕头综合保税区河中路税务办公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3592387;传真:0754-8359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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