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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0: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澄海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坚持强化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通过税务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做好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的主动公开。二是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层次积极对接央媒、省媒等各级媒体需求,靠前联系走访区委宣传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税务部门高效服务玩具产业发展的相关举措首次在央视一套新闻栏目中得到报道,得到税务总局新闻内参收录。此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村e站党群服务等工作亮点全年得到人民日报、中国报道网等主流媒体报道34篇次。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3澄海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政府信息开展定期评估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公开”;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力度,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四)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按时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加强网站栏目内容管理、保密审查和发布机制建设,确保栏目内容的可靠性、丰富性和时效性。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及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新媒体作品等宣传作品的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育,通过组织培训、带班领学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针对社会关切及政策重点,策划制作全面准确、有可读性的宣传作品,丰富展播形式,让宣传更加广泛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泰安二横路;邮政编码:515800;电话:0754-85887002;传真:0754-8698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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