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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34: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围绕税收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依规做好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区税务局及基层税务所权责清单,全力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群众。依托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问题,深入推进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公开、及时知晓。2022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1条(含领导简介6条、工作动态7条、行政执法信息36条,其他信息12条)。二是多渠道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有担当、有亮点、有活力的税收宣传工作,打造纳税服务“金e求精”品牌,提升服务质效。打造潮剧微视频《个税红利惠民生》;推出“大企业大项目智库团队”“工改工”服务专班等服务举措;走进汕头大学讲授“就业创业税费第一课”,组建“金e求精”服务团队到街区商户开展政策宣讲、现场答疑;启用新厦路新办税服务厅,上线运行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打造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实现咨询话务、电局后台受理、V-Tax业务受理3大模块的高效融合。各项工作亮点被新华社、南方+、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98余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坚持宣传思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动讲好税收故事、传播税收好声音,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答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积极与申请人开展沟通协调,切实解决申请人疑点难点问题。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其中纸质申请0宗,网站申请0宗。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配合市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局长信箱”栏目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1封并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满意率100%。二是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更新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三是拓宽实体平台。依托办税服务厅、“税法知识走廊”“诚信示范商业街”、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开展政策宣传,扩大税法知识覆盖面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宣传氛围。

(五)进一步做好监督保障。按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将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同步落实,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顺畅。二是开展绩效考核,压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参与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作为各层级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信息更新的频率、问题答复的时效性仍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金平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严把质量关,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利义务的政务公开事项;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强化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公开,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不断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639216;传真:0754-8860879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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