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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0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认真执行《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持续加强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强化对外公开。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点出发,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依托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确保税费政策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透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知晓。2025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采购信息15条、其他通知公告6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35批次。)二是提升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第34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面向四大特色行业组织开展专题、巡回宣讲,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条举措”,在蓬洲古城开展“税润非遗护传承 法筑公平惠万家”春日税法宣传游园会。依托“潮人潮语说法治”潮剧普法沙龙晚会开展民法典、税法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合理引导,稳妥处理各类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纸质申请0宗,网站申请2宗,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发布审查、保密审查,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评估审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环节责任及时限要求,确保审批工作高效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参与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制作税收政策解读图册、撰写税收宣传推文并推送至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对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读;对市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收到的信件及时响应办理,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4封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采用“督考结合”的形式,在绩效考核中设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提升内部监督效能;加强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并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8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响应还不够迅速。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金平区税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精准推送二是加强经办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工作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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