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在云浮市税务局的科学工作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丰富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在税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税务政策宣传等方面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88条,其中内门户网站公开276条,外门户网站公开121条,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开30条,税收宣传橱窗公开23条,主流媒体推送38条,覆盖机构职能、涉税信息公告、涉税政策解读、征管体制改革动态、领导接访日、党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方面内容,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公开,全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局长信箱邮件2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二、主要措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全面统筹,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一)加强领导,促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信息维护的协调机制,对各项信息公开责任进行分解,责任到部门、细化到个人,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促进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健全制度,推动政务公开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制定罗定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公文运转程序及信息发布程序“一纸审批”,明确信息公开须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并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宣传途径。根据上级局网站管理要求,加快局网站的规范化建设进程,整合信息动态、图片新闻、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动态等重点栏目,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强信息公开可读性和实用性,提高税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切实有效利用实体办税厅宣传栏、LED显示屏、税务宣传海报及时公布涉税信息,按时将公开文件更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紧扣税收政策热点,紧密围绕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新个人所得税、出口退税以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等广大纳税人关心的政策热点做好解读工作,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让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变化,适应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定期发布日常工作动态,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化要求,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宝贵经验,点面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文明创建为契机,提高当前信息公开的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有效推进纳税服务信息透明化,力争达成构建和谐税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的目标。
三、存在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载体的宣传还不够丰富;二是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方向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部分文件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根据上级局网站管理要求,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二是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尤其是“新个税”“减税降费”等群众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纸、橱窗、海报等多种途径丰富宣传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