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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04: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罗定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焦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平台管理和监督保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严谨性,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守宣传纪律,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更新机构概况、纳税服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及其他信息,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充分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公布非正常户公告12期共535条信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1212312条信息,其他通知公告18次。2024办税服务厅意见箱收信0次,承接12366服务热线工单56件,12345服务热线工单47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并答复。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按规定对信息公开模块进行更新维护,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加强保密管理,做到严格审核、精准发布、动态更新。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各模块信息;用活用好办税服务厅资源,通过政策宣传电子屏政务公开宣传栏、税收宣传资料架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提高公众知晓度;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税企座谈会,进一步拉近税企距离;强化与媒体沟通合作,拓宽对外宣传媒体渠道,提高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共组织开展各类税收宣传活动50次,税企座谈会18次,派发税收宣传资料约3000对外报送税务新闻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28篇次,云浮市级媒体报道45篇在本地媒体报道21篇次,营造了良好税氛围

(五)完善监督保障。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按要求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完善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内容,压实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准确、审批严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罗定市税务局严格按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过程中对错敏词理解不够具体深入等情况。我局将通过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强化日常工作提醒,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把关错敏词和敏感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罗定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罗定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定市龙华西路190号,邮编:527200,电话:0766-3718830,传真:0766-372265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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