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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13: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17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兴县税务局在云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重点围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税收统计和公众参与等七个目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4年,新兴县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地址等,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各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交叉审核与多重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与不予公开信息不泄露,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积极进行检查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指南。创新税收宣传方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2024年,新兴县税务局在《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9篇次。

(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电话、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将政务公开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新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置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审核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敏感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新兴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76386,传真:0766-2978995)。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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