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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03: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8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和地方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准确落实好《条例》,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化税收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税务信息公开及时性、便利性、透明性,为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对外公开的主要手段,实时更新税务工作信息。2024年以来,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共公开信息133条,其中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推送信息108条,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采购通知公告6条,其他通知公告1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拓宽受理渠道,依照公正、公平、便民三大原则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办理环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准则和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规定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对公开信息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多渠道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公开需求,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税企微信群、报刊媒体为补充的多维信息公开矩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影响范围。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在“云安发布”“云安融媒”等区级媒体发布信息20篇,在“云浮日报”“云浮通”“云浮税务”公众号等市级媒体发布信息56篇,在“南方Plus”“广东税务”公众号等省级媒体发布信息20篇,在“中国报道”“中国新闻网”“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布信息1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逐一明确重点任务的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把结果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工作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通过开展定期工作培训、集体学习、重点辅导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辟不足、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2025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将针对上述不足之处做好整改工作,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更上一层楼:一是不断提高政策法规解读质量,灵活运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方式;二是加强信息把握能力和流转的跟踪,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关意见、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邮编:527500,电话:0766-8638222,传真:0766-863873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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