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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6:17: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税务局、云浮市税务局和云城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云城税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一)高质高效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区税务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服务举措,加强税费政策宣传,畅通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各类信息,持续拓宽加深政策宣传辅导的广度、深度。2025年公开非正常户公告12次,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公告12次,其他通知公告32次,行政许可16条,行政强制17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地址等,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5年,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落实落细政府信息管理

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把信息发布关,常态化开展内容审查,规范流程、强化审核,确保信息合法准确、便民高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常态化组织保密检查,严防涉密信息泄露,加强对网站及新媒体的智能监测与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错敏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实时、规范、安全。

(四)有力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税务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涉税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注重增强线下宣传针对性,在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驿站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投放税收宣传册,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取阅了解最新政策与系统操作。2025年,在各级媒体刊发税收新闻报道77篇次,有力扩大了政策传播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

(五)从严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统筹监督,切实履行职责,畅通内外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热线等方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考核,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突出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等重点,定期开展评估,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持续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3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6年,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采用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漫画和视频等表现形式,实现税收政策通俗化解读,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点;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的分析、总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屏峰一路62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608310,传真:0766-829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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