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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公告(2020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1-01-21 09:29: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01231日,我区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以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体)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2020年第四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2021120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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