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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08:43: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70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张永聪,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1190154;

持证人:彭  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1180427;

持证人:何甦灿,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1180130;

持证人:黄东萍,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1190125;

持证人:阎光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11801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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