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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17:58: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泓华皮具有限公司等3户纳税人: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以下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务文书

91440101MA5ANEQ8X8

广州市泓华皮具有限公司

《阻止出境决定书》

(云税阻〔2025〕2号)

440100598325933

广州市联旺服饰有限公司

《阻止出境决定书》

(云税阻〔2025〕4号)

91440101MA59H9WU0B

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阻止出境决定书》

(云税阻〔2025〕5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1.《阻止出境决定书》云税阻〔2025〕2号)

2.《阻止出境决定书》云税阻〔2025〕4号)

3.《阻止出境决定书》云税阻〔202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2025年91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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