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14:20: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户纳税人: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未能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以下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号

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718192726Q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12号

广州歌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914401830545197804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13号

广州市从化津晖电子厂

91440101741875672Y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15号

广州市田园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440100693553125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16号

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556658094G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17号

广州吉声琴业有限公司

91440101618732406B

《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税阻〔2025〕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8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