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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6:11: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将以下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名称(文号)

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14401046777759752

穗从税阻〔2025〕41号

广州沛泉化妆品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NGQ42Y

穗从税阻〔2025〕53号

广州市珍农食品有限公司

914401845679175498

穗从税阻〔2025〕54号

徐胜广

370982XXXXXXXX1035

穗从税阻〔2025〕58号

你(单位)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文书。联系电话:020-6216370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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