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567916298T):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文号:穗从税阻〔2025〕5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文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