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决定:
任命毛辉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考核考评科科长职务;
任命谢梦龙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督察内审科四级高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任命刘卓敏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四级高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任命骆学文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街口税务所四级高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老干部科科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任命余惠平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太平税务所四级高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任命黄武强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所得税科一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一级主办职级;
免去罗东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职务;
免去关卫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温焕洲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廖伟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张国良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