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陈朝军,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2180135;
持证人:李翠梨,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2180103;
持证人:刘文锋,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11218028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