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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穗埔税九龙强催〔2025〕8号
发布时间:2025-11-18 15:06: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宝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304610860G):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催告书》(穗九龙强催〔20258(见附件,附件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广汕八路560)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催告书》(穗九龙强催〔20258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催告书》(穗九龙强催〔20258正本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九龙税务所

20251118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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