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穗埔税夏港强催〔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11-18 16:18:5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鑫田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552375353B: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催告书》(夏港强催〔20251号)(见附件附件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保盈大道65)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催告书》(夏港强催〔20251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催告书》(夏港强催〔20251号)正本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夏港税务所

20251118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