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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穗埔税黄埔强催〔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8-26 09:17: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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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催告书》(黄埔强催〔20261(见附件附件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2602)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催告书》(黄埔强催〔20261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催告书》(黄埔强催〔20261正本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黄埔税务所

202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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