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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华林税务所关于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的公告(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9 11:29: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LRMY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1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2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98号4楼403领取《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1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2号)正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1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2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1号)

附件2:《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穗荔税强扣〔202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华林税务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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