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决定:
免去卫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绍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琼涛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金花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梁展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华林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闫业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老干部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余江梅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西村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邵礼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东漖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黎绍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东漖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谭庆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鹤洞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梁伟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花地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甘伟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办公室正科长级干部职务;
免去邓健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科长级干部职务;
免去张志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科长级干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