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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5:21: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干部全员学法、刚柔并济执法,通过在税收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做好“十一个坚持”工作要求,确保依法治税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用法治思维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切实优化南沙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加强各税费种管理,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持依法征税收费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十二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采取企业开办自动化、报验登记电子化、申报纳税直联化、汇缴退税智能化、发票申领自主化、政务协同一体化、市场退出便利化等举措,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切实做好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主动向社会公开南沙区局权责清单及南沙区局各税所权责清单;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便利纳税人。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南沙方案》,协同落实“湾区之心·税动力”十六条,从方式、渠道等多方面突破创新。推出智税云厅,实现“线上导税、问办协同”的一站式税费服务;组建顾问式洽谈班组,实现“税务约谈+专业咨询”的服务新模式;建设税务专业顾问服务站,推出“预约专家咨询”特色服务,为纳税人搭建“对话专家”的最短路径;启用“粤税智助”智慧柜台,对“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自助办税终端、智能柜台服务功能进行一体化集成应用,实现“一机全功能替代”,同时将智能柜台布局至区内各街镇、产业园区、税务云驿站等N个网格化纳税服务站点,推动办税服务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南沙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发挥湾区税收法治保障协作中心作用助力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推动南沙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深入开展税收调研与政策反馈。积极参与《南沙方案》税费优惠政策研讨,立足南沙产业发展定位,以“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税收视野,推动“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早日落地生效。积极参与草拟个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推动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精准了解企业政策方面和服务方面的需求,为企业送上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辅导与暖心服务支持,撰写调研文章与政策反馈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优化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坚决落实党委会工作规则、党委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等决策管理办法;坚持集体决议、民主决策,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等会议讨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需求和意见,不断完善意见建议征集、局长信箱等互动功能,提高公众参与度;邀请财税、法律等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人才作用,当好法律顾问与参谋,从法律角度分析相关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合法化建议,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需公示行政税收执法信息,做好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及管理。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切实预防重大事项执法疏漏,持续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优化税务执法监管中精准发力,执法过程中要说清法理、说透情理,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注重风险源头治理,利用系统建立风险源头治理指标模块,实现自动推送风险任务,从源头上防范发票涉虚风险、打击虚假登记企业,实现风险防范前置化;全面强化税收风险扎口统筹,推动避免相关特别纳税调整企业重复征税;加强与南沙政法部门、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合作,有效强化湾区税收法治保障。

落实行政处罚法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总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新广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行政处罚,统一规范处罚操作,做好衔接期间处罚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应急值班实施办法,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管理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应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办税服务厅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恢复;依托数据监控系统开展办税服务厅动态监测,实时监控办税服务厅人流量、等候时间、办理时间等数据,设置服务预警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介入,做到快速响应决策、统一指挥调度、现场应急联动。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搭建“快速响应、上下联动”的实时沟通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体系建设。对涉及纳税人重大利益的事项,严格开展集体审理;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收集纳税人的反馈意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防患于未然。

完善复议诉讼等权利等救济机制。自觉接受行政、司法监督,畅通纳税人复议、诉讼渠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工作要求,遵守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维护法律权威。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政调解。建立社保征管服务多元解纷示范点,实现社保跨部门精诚共治。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工商联和东涌镇人民政府共同推动社保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保征缴争议。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权益诉求,让争议解决加速度,税收服务有温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动完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科学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外部门户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思想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推动完善权力制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系统的运用,人工手段和信息手段相结合,不断加强内部风险排查,做好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的督察;定期组织岗位交流和人员调配,有效强化内部执法流程,不断完善各业务线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防止执法权力滥用;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突出以案为鉴、以案警醒。

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合力。深化巡视巡察、督察审计、“一案双查”等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来访、信访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投诉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杜绝执法腐败,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为承办单位做好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税收执法和执行纪律情况的反馈和建议,拓宽监督信息渠道。

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纳税信用服务机制,通过细分纳税人信用等级、搭建纳税信用管理模块、开展动态评级和动态修复、实施分类服务和分级管理等,科学量化税费遵从度,不断深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根据纳税信用级别的不同实行分类服务和分级管理,打造“智能办税”柜台、特设大湾区税收服务专区,为高信用级别纳税人提供特色化税收服务,实现“更高信用”纳税人享受“更高质量”税收服务管理。严格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推动数据共享。税收数据服务地方经济,数据共享协助政府部门快速掌握企业的税收情况、判断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精准地兑现各类优惠扶持政策,与区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建立集群企业办理商事登记把关机制,与区财政、规自等部门建立非税收入划转协作机制,与区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耕地占用、环保违章涉税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助力城市决策和经济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智慧执法。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落实,以集约化管理为导向,依托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加力打造“智能型”征管模式,推动完善提升,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全方位促进征管质效提高。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广信息化平台落地使用,进一步实现企业税费业务“网上办”、个人税费业务“掌上办”;率先打造“五位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对应设置五大类10个服务场景,充分发挥纳服资源集约化效应;探索一户式智慧“三维”体检,实现风险防控管服相融,为纳税人提供风险体检提醒服务;通过在系统中设置风险指标,自动判定和审核纳税人的汇缴信息、申报数据、多缴税款、账户信息等,实现了退税审核流程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常态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统筹引导作用,将税收法制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结合数字人事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合力。深入贯彻实行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的要求,形成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已开展会前学法12次;开展针对基层一线人员的专题法制培训5次,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着眼强化税收法治保障,培养高素养、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积极搭建公职律师成长平台,以“理论+实践”理念推动法制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推进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提档升级,培优育强公职律师团队,区局共已配备17名公职律师;推进法律顾问制度,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成为区局外部法律顾问,为区局提供法律建议与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与律师的作用,构筑法律风险防控“防火墙”。

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微信、网站等线上线下税收宣传资源,推出新闻信息、海报、动漫、微视频、喜马拉雅音频等宣传形式,举办税法培训、座谈会、进校园等活动加强税收普法宣传,被各大主流媒体多次报道。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协同港澳、面向世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积极深化税收法治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行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着力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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