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麒宇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任命严丽君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任命马巧华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任命吴巨彤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督察内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督察内审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职务、三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