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麒宇等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决定,按期转正,任命:陈麒宇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严丽君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马巧华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科长;吴巨彤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督察内审科科长;
因工作调动,免去陈媛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市桥税务所所长职务、一级主办职级;
因工作调动,免去房晓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