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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0:2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天河区税务局”,下文类同)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入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健全各项制度体系,将法治要求融入各项税收工作全过程,营造依法治税氛围,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现将天河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 严格依法征税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持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做好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及采取空转、转引税款手段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做好收入疑点数据排查和风险监控,防患于未然。二是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对收入预测的研判与测算,充分运用重点税源监控、税收实时监控模块,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确保全年各项收入指标稳步推进。三是依托组织收入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征管实效。通过研究制定组织收入工作方案,聚焦税种征管、税源管理、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明确11项方案,结合各税务所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以及风险易发经营行为提出具体举措,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查缺补漏措施。四是区政府部门间联动,在税收共治中补漏洞。联合财政、工商等单位召开季度财税联席会议,交流区域税收经济形式和问题,提出招商引资建议和培植税源重点;建立拍地等数据动态更新交换机制,强化税源跟踪监控;联合财政、街道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跟进个人出租屋税收征管,加强协税护税力度。

(二) 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天河区税务局持续推进税收改革,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做好地方六税两费政策落实等各项税收重点工作,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天河区税务局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辅导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二是做好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后的首个汇缴申报期,天河区税务局面对新政多、时间紧、任务重及户数大幅增长的困境,紧密围绕市税务局2018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按照“提升延续,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2018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天河区税务局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采取税务企业号、短信、电话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对纳税人召开小规模减税降费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培训,针对性开展专题培训,组织300家涉税中介机构参加,辐射代理纳税人3万户,组织开展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留抵退税及税率调整等四场分类专题座谈会,结合“走出去企业”服务、重点税源调查等工作,走访纳税人,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

(三)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提高认识、做好统筹、创新思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落实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应知尽知、应惠尽惠、应享尽享。天河区税务局关注高新企业发展,与辖区约300家孵化器企业、众创空间签订宣传管理协议。根据园区需求提供定制服务,合作开展系列“汇算清缴小课堂”、走访调研问需,收集高新科创企业汇算清缴难点痛点,召开高新技术科创企业税收风险与防范专场宣讲会。二是落实各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增减税企业开展一对一专项税负调查和政策辅导工作,分析税负变化原因;落实加计抵减等配套政策,按照上级要求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开展基础数据核查,辅导核实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企业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落实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对照符合条件企业,尤其是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一对一进行政策辅导,进一步释放了减税降费红利,为企业发展助力。三是落实地方六税两费减税政策。对内设置财产和行为税专栏、编写热点问答以及工作提示,对外组织专题辅导培训、编发政策提醒短,精准推送“政策红包”。针对房地产交易和个人出租屋的政策落实难点,先后组织开展13次现场调研辅导,广泛收集问题与建议,积极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相关规定,继续严格依照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杜绝变相审批,全面推行“阳光审批”。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根据总局文件要求,牵头做好持续推进落实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修改前台表证单书,严格落实减少涉税资料报送和简化送达程序,严格压缩办理时限。对于审批事项目录范围外的事项,不以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未修改或未废止为由继续审批,不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及时通过天河区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及时根据审批改革情况对审批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建立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按时报送行政审批台账。根据上级要求,按时整理并报送季度行政审批台账,同时做好税务行政审批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天河区税务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在年度内对天河区税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以及一系列涉税文件进行自查及协查工作,对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廉洁性进行全面评估,未发现本级违规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现行有效的涉税文件暂未发现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同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公布的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单,及时清理废止、失效文件,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天河区税务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执行党委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全部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严把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等决策关口。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包括规范性文件经过法制机构或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坚决避免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发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监督,完善对政府采购、基建、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以及目录外限额以下采购事项的监督。

(二) 加强合法性审查

天河区税务局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对于对外出具文书、短信以及对外公示信息等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原则认真审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围绕主体、权限、内容、程度等要素,强化合法性审查。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问题的,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发展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深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向纵深发展。一是及时做好天河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更新工作,明确保密审查前置流程,统筹各公示事项牵头部门及时更新;二是完善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梳理音像记录拍摄要点,制作实地调查视频及文字稿件;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在法制审核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各种问题,法制科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处理方式,提高法制审核效率;四是协助上线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天河区税务局作为平台试运行试点单位,分两个阶段逐步推开平台试运行工作,助力平台顺利上线。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严格施行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定期提示重点难点问题并开展培训。二是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优化案源移送规则,结合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天河区税务局定期不定期以作为信息交换共享、作为重大案源线索两种方式向稽查局进行案源信息移送。各单位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重大嫌疑或较大的税收风险,符合稽查案源线索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稽查局,做到信息联动和共享,共同提高风险管控成效。

(三)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

严格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说明执法的事实、理由以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促进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不断提升税收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法治意识。

五、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天河区税务局通过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做好审计监督工作、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强化信息化防控等,各项监督方式协调配合,压实内部监督。一是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在督察对象上聚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督察信息化上聚智,充分发挥数据集中优势,持续做好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增值税发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督察。二是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天河区税务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积极整改,配合上级监督和外部监督,完成审计核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核查情况。三是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在一案双查上聚力,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以案治本”的原则,拟定天河区税务局一案双查督察工作流程,摸索出一案双查案头分析模板,以案件为突破口,将一案双查作为有力抓手,以责任追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四是强化信息化防控,提升信息防控水平,完善涉税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警,严格管理人员权限,加强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以及对纳税人的风险提示。

(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进一步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密切征纳沟通,妥善高效处理纳税服务工单。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专项活动”“千名党员进社区访万企”等走访、调研、座谈活动,走访企业3000多户、响应纳税人需求约200条,与广大纳税人深入互动,听取其意见建议,争取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

天河区税务局加强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运用,重视督察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加大整改力度,将督察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纳入执法考核范畴。一是注重收集意见建议,探索创新考核办法,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完善优化工作流程。二是定期召开天河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审议当月责任追究事项,筑牢税收执法“防火墙”,使责任追究更趋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公正公开。三是结合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运行特点,搭建责任追究内部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划分责任,畅通责任追究各环节,层层压实责任。

六、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 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制发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为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组建复议应诉团队,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应对工作,提高应对效率及应对工作能力。

(二) 加强信访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夯实责任。重视初信初访、实行源头治理,对重点案件统筹督办,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必要时由局领导参与调解,切实加大信访协调力度;提高法务参与度,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有效发挥第三方法务团队作用,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工作素养的同时,强化对信访工作认识面和质的提升;加强对相关文书的审核,确保程序合规、文书无错。二是加强监督,提高质效。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统一纳入局督办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对符合政策应该解决的,协调督办尽快解决;对需要完善政策明确规定才能解决的,督办及时请示协调抓紧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求主办部门给予明确答复,积极请示上级、学习兄弟单位、争取政策与技术支持,不断探索创新解决方式。通过督办规范管理,大力提升信访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三是做好预案,维护稳定。对外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交流沟通、互通对接,对内做好协调统筹、过程管控。强化内外联动,注重舆论宣传监控引导,加强日常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各部门对隐性情况以及重要节日、党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动而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提早做好预案,紧急来访立即上报,拟定天河区局重大节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突发事项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降低处置风险,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奠定了制度基础。

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落实信息公开规范提升公信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省税务局、市税务局要求,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二是落实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获得感,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职责和业务的网民关注、网络热议和媒体报道,迅速查摆问题原因和整改,适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落实宣传渠道拓展提升满意度,将传统宣传渠道与新媒体相融合,在立足传统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新兴媒体。

八、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 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天河区税务局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学法专题讲座的形式,不断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是结合新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培训会,讲解自由裁量权行使以及法制审核注意事项,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举行主题为“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实施宪法”的宪法讲座,以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为切入点,从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公权力的制衡器、其重要地位不可动摇等方面讲授宪法的重要性,培养天河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税务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有效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税务工作能力。

(二)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天河区税务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主题月,扎实开展专题特色税宣活动,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打造法治宣传新格局。持续巩固“素材鲜活、创意互动、情怀共鸣、身份认同”的系列宣传理念,把法治宣传工作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造系列税收宣传精品;推进法治宣传与税收业务的集成,在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实施重要征管和服务措施时,同步安排法治宣传,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此外,天河区税务局结合天河区区域经济特点、新闻媒体资源、党委政府支持、辖区企业特性等情况,联合市税务局纳服中心、向各级媒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自然人,多渠道推送改革动向、税收新政、亮点工作等内容,打造聚媒体、多形态、全覆盖的法治宣传阵地。二是构建全面法治宣传网络。天河区税务局集中推进减税降费宣传辅导,紧紧扣住今年减税降费主旋律,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挖掘服务女企业家、开展“工匠杯”税收宣传等亮点。其中,开展天河区“工匠杯”税务技能大赛、税收助力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活动等形式,获得了天河区各行业一致好评,带动税收法治宣传工作高质量推进。三是不断巩固法治宣传成效。法治宣传月以来,天河区税务局准确把握新时期法治宣传规律,不断探索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措施、新思路,促进税收宣传与新媒体、新载体的融合,针对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利用电视、小视频、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多元化的税宣手段获得了上级单位、省、市、区政府部门和以纳税人为代表的社会群众一致好评。天河区税务局通过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有效巩固天河税务发声主题,实现了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同步铺开,不断总结宣传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夯实税收宣传工作基础,实现税收宣传多样化、常态化,不断巩固税法宣传教育成果。

(三)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天河区税务局以纳税信用评价管理为主抓,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做好信用评价工作,落实奖惩措施。创新建立信用评价集体审议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全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创新推出“3A”纳税人“双向预约”服务措施,对全区1200多户连续三个年度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提供优先预约和绿色通道服务。同时,严格落实D级纳税人惩戒措施,特别是对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纳税人,及时做好信用评价动态调整,依法落实发票、进出口、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惩戒措施。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引导信用修复。及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做好纳税信用预警及提醒服务。在区信用办统筹下,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共同做好天河区第一期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督促“运营黑名单”企业作出失信修复承诺,做好信用修复指引。三是加强诚信宣传辅导,营造法治环境。以新办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为重点,依托纳税人学堂多层次辅导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加大诚信纳税宣传。以法人代表作为新开纳税人培训对象,围绕涉税风险提示、纳税信用评价、税收违法违章处罚等积极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防范风险。加大对“银税互动”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诚信纳税重要性,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环境。

九、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为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天河区税务局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在重大税收执法决策法律意见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日常审核工作等合法性审核方面以及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方面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天河区税务局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收紧执法资格门槛,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分两批次完成新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制发《关于明确税务检查证日常管理的通知》,完善税务检查证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提高税收执法人员队伍质量。

(三)健全公职律师制度

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做好法律人才的管理工作,为天河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一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目前,天河区税务局共有公职律师6名,主要工作内容是对重大决策或重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开展法制审核等,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做好法律人才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对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税务人员名单进行更新,结合该部分税务人员的专业特长,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

十、 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2019年,天河区税务局建立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天河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规范运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天河区税务局依法行政中的基础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升工作站位,服从服务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依法治区大局,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实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述密

严格实行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述密,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上担当践行者和推动者,牢记纪律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坚持慎独慎微,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把廉洁自律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牢,作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和工作安全的意识,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责任、履行保密承诺,多次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参加市税务局组织的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实训,签发天河区税务局重要保密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天河区税务局保密室建设,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详细阐述天河区税务局在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学法用法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强化全局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带到各项具体税务工作中去,提高依法治税质效。

2020年,天河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天河区税务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法治税务建设,继续夯实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一步一脚印,扎实开展各项税务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汲取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争在依法治税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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