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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效,自2021年4月1日起,天河区内所有中级风险任务(纳税评估)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负责应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