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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市质侦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6-10-15 09:27: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质侦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LFH9J):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越税光塔税通〔2026〕3045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税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9号)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越税光塔税通〔2026〕304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越税光塔税通〔2026〕3045号)正本即为送达。

纳税人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联系电话:020-81877271。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越税光塔税通〔2026〕30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1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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