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决定:
任命何树国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洪桥税务所副所长(正科长级)职务;
任命叶霏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矿泉税务所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正科长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