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441324********163X):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增税二所税通【2022】849号)。
请你及时到我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10号912室)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增税二所税通【2022】849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