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等方式,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增强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做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维护者、实践者。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减税降费成效获省人大代表高度肯定,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杜绝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为提升办税质效,缩短办理时限,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按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把牢监督关口,全面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核内容,严格把好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关”。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创新“周六不打烊”“适老化”服务,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县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化管理。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结果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确保决策的规范化、合法化、制度化。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平稳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内部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的协同作用。通过积极培养内部公职律师与外聘专业法律顾问,为全局合同审查、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加强法律保障,防范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县税务局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公示7大类共26项事项。2021年,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6861笔,行政处罚690笔。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建设约谈室,配齐音像记录设备,进一步将税务约谈、纳税评估等纳入全过程记录范围。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实法制审核岗位,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持续规范全县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断推进博罗县执法一体化,合理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切实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坚持执法刚性,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等开展集中税法宣传,发挥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等平台作用。依托网络媒体、融合媒体等新型媒体,围绕减税降费、缓税缓费等主题扎实推进税法宣传,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其中,税收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获央视二套频道报道。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提升办公楼、发票库房、档案室、财务室、信息中心机房等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在发票库房安装与110报警中心联动的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全面提升全县税务系统安防能级。
(二)抓实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压实首办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妥善化解全县税务系统矛盾隐患,有效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
(三)加强舆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新闻风险防范机制和舆情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化与外部门沟通协作,紧盯涉税务系统稳定问题、灾情隐患、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苗头动向及敏感信息、舆情热点,有力保障税务队伍安全稳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征纳矛盾,持续构建税企融洽关系,2021年纳税人意见诉求及时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强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宗,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成立内控机制领导小组,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严格税收执法督察管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风险的事前、事中防控。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
(二)夯实行政执法责任链条。以内控平台和执法督察制度为依托,通过实时监控税收执法运行情况,及早发现税收执法过错,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持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链条,不断加强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三)坚持落实法定公开原则。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事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落实“春雨润苗”行动,大力宣传好减税降费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采取税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税收法治观念。持续扩大“媒体+”智慧宣传效应,营造税收工作良好舆论氛围,累计在各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超110篇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多举措推进V-Tax提质增效,实现办税事项“零跑动”。持续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聚焦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通过引进来、走出去、送上门,全面了解纳税人涉税需求,提升办税服务质效。先后召开多场座谈会,精细辅导V-Tax操作流程,通过现场演示介绍并引导体验V-Tax远程办税方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党建引领依法治税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引领贯穿于依法治税全过程、全领域。始终确保依法治税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保持正确方向。有序落实法治税务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重点工作。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和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存在法律专业人员占比较低、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等不足。
2022年,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博罗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依法履职为根本,充分利用网络的公开、监督、高效优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符合保密政策前提下,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依法、公正、及时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复议应诉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内,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理性维权。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全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储备法律专业人才库,鼓励具备报考资格的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三是加强税收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工作,邀请局内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对税务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将法治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不断增强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创新税法宣传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增强社会各界的税收法治观念。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