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锦丰实业发展总公司、天津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蓉惠实业开发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事由: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联系人:李满林、钟磊
联系电话:0752-6288850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3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