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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0:50: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3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在惠州市税务局和博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税收工作在法治化轨道内有序运行。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引导党支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增强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税收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充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扛牢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责,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宣传辅导,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让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坚持应退尽退、应免尽免、应抵尽抵,不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确保国家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红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禁以各种形式征收“过头税费”,严禁以任何理由不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应享尽享。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及时有效地将上级的最新口径和先进做法向基层税务分局传达,着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加强协同共治,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扩展“税务+政务”服务触角,持续推动社保、工商、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联合社保、医保等部门整合服务资源、重塑业务流程,联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逐步增加不动产登记办税业务类型,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只领一个号、只跑一个窗、交一套材料”。

(三)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行动措施,对改革举措具体落地情况、存在问题、改革效应开展调研分析,针对基层税务分局反馈的问题逐条分解至对应条线逐个限时销号解决,切实巩固改革成果。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3.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把牢监督关口,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核内容,严格把好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关”。2024年,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清单式、程序化管理。持续完善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2.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作用,完善法律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组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税收业务骨干”的法律服务团队,在行政复议、诉讼、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持续规范全县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将大额行政处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合理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3.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注重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和执法程序的行使,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充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执行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方式优化纳税服务。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后勤安全管理制度,紧盯办公区、办税厅、闲置房产等重点场所,特别是提高水、火、电、气和交通等方面应急处突能力,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2.加强舆情研判评估。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深化与地方宣传部网信办、公安网监大队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做好税务系统保密、舆情、灾情等安全管理工作的潜在风险研判,及时处理矛盾和舆情。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压实信访主体责任。强化“初信初访”管理,努力让矛盾在初期消化、在基层消解,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积极探索基层税收治理新路径。构建“税务+N”的税费争议矛盾处理体系,联合博罗县人民法院推动成立全省首个税务审判合议庭,推动涉税争议审理专业化;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契机,推动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政法、税务、发改、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博罗县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发改、科工信等多部门及各镇街建立政税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联合博罗县司法局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联合罗阳街道办事处、公庄镇人民政府制发《“税务+网格”争议调解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联合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市代理记账协会构建税情收集机制,将税费争议调解工作融入社会网格化服务管理和行业性协会管理工作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中心。联合博罗县司法局共同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博罗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源头化解征纳矛盾,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积极推动司法拍卖涉税纠纷源头化解。大力落实《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司法拍卖税费承担的事实意见》文件精神,与博罗县人民法院建立司法拍卖房产涉税达成联动合作,实现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可以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依托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应用集成系统-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功能模块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

2、坚持落实法定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广东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事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加快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优化整合税费服务资源,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建设,持续优化县级集约处理团队资源配置,推动税费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网点延伸,有效打通自助办税“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深入推进“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按照“数据+规则”理念,依托大数据分析,对纳税人按适用政策进行标签化管理,通过AI电话、短信、电子工作平台、税企服务群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政策提示服务和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重点工作。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科学总结过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经验,明确接下来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之处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制人才力量薄弱,法制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部分税务工作人员面对执法流程的细化、更新,政策掌握程度不足,应对问题处理不妥当的情况,可能会造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出现;三是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便企利民各项措施,不断完善税务工作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记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的基本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提高执法工作质效

结合大数据+智能等技术对纳税人进行执法管理,提高执法精准度;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执法工作质效。以税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总体目标,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准确把握税务执法尺度。

(三)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鼓励在职干部报考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考试,组建法制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重大税务事项、争议纠纷处理等事项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执法培训,为提高基层税务执法水平,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在培训中,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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