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企业、单位纳税人,2025年下半年欠缴税款10万以下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企业、单位纳税人,2025年下半年欠缴税款10万以下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