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税务执法基础,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5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抓牢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落实。2025年,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各党支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尽职担当,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扛牢为国聚财使命,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严守组织收入“红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及时有效地将上级的最新口径和先进做法向基层分局传达,推动税费收入稳步实现量增质优。
2.充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正确处理“减”与“收”的关系,应收尽收,应享尽享,统筹做好退税减税缓税降费缓费与组织收入工作。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推动“政策找人”,努力把优惠政策精准送到纳税人缴费人手中,不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优化办税服务厅“问办一体”特色辅导区域,完善12366坐席与互动平台统一管理的征纳互动岗责体系,2025年以来,办税服务厅日均出票量同比下降41%,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量同比上升51%,“办问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创新“事前对接-快速审核-深度终审”出口退税业务三级提速机制,构建“低风险业务提速办、高风险业务精准审”的动态管理体系,免抵退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从1.74天压缩至1.39天,较全省平均办理时长缩短40%。
(三)规范征收管理,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坚持服管并重、服管一体,聚焦“5C+5R”,构建税费业务质量治理闭环,利用“智慧税务”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把引导合规经营贯穿税费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惠及于民,展现“强基工程”在税源管理中的实践成效。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聚焦文件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核是否同现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不当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关键内容,系统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保障法治统一与政令通畅。
3.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质量、严格制法程序。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遵循合法性审查程序,贯彻落实备案审查机制。2025年,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严守决策程序规则。持续完善依法决策内部机制,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中的作用,服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注重“前段预防”和“及早介入”,提升矛盾风险预警与化解能力。
(五)遵循执法标准,规范、透明的开展执法工作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轨迹可溯”,以规范保质量;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按照《惠州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清单式、程序化管理。
2.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全县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确保纳税人不应罚则不罚,做到应享尽享、快速办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
(六)强化源头管控和应急准备,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1.健全完善后勤管理制度
树牢全域安全观,完善制定各领域的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聚焦关键区域管控,强化对办公区、办税服务厅、闲置房产等重点场所的精细化管理,确保风险隐患防控到位。
2.深化分析舆情研判
坚持关口前移,健全日常监测与专项研判相结合的常态机制,深化与地方宣传部网信办、公安网监大队等部门沟通协作,聚焦税务系统保密、征管服务优化等关键领域,提高发现潜在风险和苗头问题的敏锐性,确保涉税舆情早发现、准研判、快处置、妥引导。
(七)提高争议化解的公信力与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1.规范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执行新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案件均履行听取意见程序,严把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重视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健全应诉工作预案,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工作。
2.稳步开展信访工作
压实信访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做好“初信初访”管理,力求在首次受理环节将问题查清、政策讲明、矛盾化解,努力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
3.实践“税务+网格”协同共治新模式
树牢“税费皆重”理念,以上率下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实现税费统管融入基层分局管理日常。在长宁镇率先开展试点,将税费管理服务事项融入地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体系,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争取矛盾就地化解。
(八)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制约,落实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制度、抓好“关键少数”等举措凝聚部门协同监督合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风险识别、内生化防控、补充防控、教育培训、内控管理7方面评估内控工作落实情况,即总结正向经验成效,又查找负向工作短板。充分利用应用集成系统,推动内部控制由“人工防控”向“数字化防控”转型。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惠州市税务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其他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90余条。
(九)以智慧税务与法治建设双轮驱动,强化科技保障
打造“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整合优化税费服务资源,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持续优化县级集约处理团队资源配置,共建共享社会服务网络,实现税费业务就近办、多点办、便捷办。组建重点企业服务团队、税务助企上市团队、农产品供应基地税务服务小组、征纳互动解答团队等服务团队,围绕政策热点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红利快享。依托AI构建“纳税人数字画像”,实现政策受众由“模糊”到“清晰”,通过标签化管理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匹配率。
(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议事规则定期开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强大脑”和“核心引擎”,科学总结过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经验,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加大对执法人员新时代税收法治思维的培养,增强程序意识及证据意识,在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指引下,严守执法规范,彰显法治力量。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县税务局积极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执法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现象,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文书规范、时限要求等程序细节重视不到位,面对执法流程的细化和政策更新掌握程度不足的问题。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县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化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严防政策滥用,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征管改革,提升治理水平,努力在推进实施“强基工程”上打头阵、树样板,提升基层征管工作质效。强化大数据支撑,持续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税收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征管效能,维护博罗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