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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6-02-02 09:3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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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原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均已无任何生产经营痕迹,我局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我局出具的《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博税 强扣 〔2026〕 5 号)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也无法通过留置送达和委托送达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博税 强扣 〔2026〕 5 号),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前来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5号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联系人:蔡明智、巫昊杭

联系电话:0752-6288852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6年2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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