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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3-01 11:1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7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从2019年3月1日9:00起,我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将全面恢复对外办理业务,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一、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涉税(费)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办理发票申领、发票代开、房产交易、纳税申报等涉税(费)事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二、系统升级上线运行初期,可能会出现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

三、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和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等。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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