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房建成,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273;
持证人:梁毅明,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309;
持证人:朱进中,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90107;
持证人:廖翠微,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255;
持证人:尹浩明,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179;
持证人:吴壮群,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104;
持证人:张筱琦,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218028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