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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0:04: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稳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在惠州市税务局和惠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税务局获评“惠州市双拥模范单位”称号,1个党支部获评“全省税务系统‘四强’党支部”称号,3人获评“全省税务系统‘四好’党员”,1人获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惠州市“百千万工程”先进个人、“惠州市双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党委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述法”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述职报告。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部门工作职责

(一)担当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分级分类税源管理,推进房土两税精准治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紧密联系有关部门,拓展共治格局。二是推进“强基工程”建设。完成部分机构职责优化调整,结合区局实际制定落地举措,形成“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导”的落实机制,聚焦核心、明确要求、序时推进,进一步筑牢征管根基。三是加强政策适用管理。建立落实政策和组织收入联席工作机制,精准梳理“两张清单”,以“数据分析-实地核查-整改提升”方式精准排查对应风险,为税收政策更加精准落地提供高效指引。四是提升欠税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找盯管”工作制度,依托“5C+5R”开展以退抵欠和增值税留抵抵欠,探索“房票”兑付后税款转化,利用“税务+企业+政府”三角联动贯通模式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税收强制措施。

助企便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打造“7+1+1”多功能复合型办税服务厅(7个线下窗口+1个简事快办区+1个“惠帮办”工作室),设立涉税专业机构一站式服务专区。配合市税务局编制《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手册》,梳理《难事帮办税费业务清单》和《简事快办税费业务清单》。聚焦涉税事项的痛点与难点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落实“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机制,面向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内的各行业协会,举办解疑座谈会。持续落实不动产交易“一窗通办”,业务审核实现日清日结,与社保、医保联动落实“退休一件事”业务办理等。以改革为契机纵深优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税资料,将高频业务纳入“即时办结”清单,实现税费事项线上办理,将代开发票、纳税申报等高频业务平均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紧扣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上级税务局征管改革部署,全面推进征管模式系统性转型。取消传统税管员制度,创新推行“网格化+团队化”管理模式,按税源类型、管理复杂度科学划分多个征管网格,明确网格员对网格内所有税费管理事项的直接责任,实现“管户+管事”的根本性转变。组建风险应对团队和纳税服务团队,细化改革落地措施和改革工作安排。健全内部风险分析评价制度,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实施“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的全过程监控闭环,升级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健全落实落细“四个有人管”制度体系。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党委集体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讲话精神,拓展调研广度深度。采取领导调研走访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涉税案件办理、民事合同审查中的作用,为促进区税务局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税务局以促进遵从为目标、柔性执法为导向,统一税务执法标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内控监督,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坚持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依法高效的原则,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立行立改。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执行法制审核流程。积极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根据新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对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推进行政应诉尤其是负责人出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舆情分析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层级互动,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努力让矛盾化解在初期、消除在基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与“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作用,成功调解多宗涉行政复议争议和社保费争议。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将监督各单位“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在系统内积极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延伸专责监督,发挥专责监督组嵌入监督优势,常态跟进税务分局工作落实情况。发挥职能监督作用,运用“一案双查”和监督联席会议定期对税收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凝聚外部监督力量,主动走访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检工作汇报交流并围绕税务人员作风情况排查问题线索等。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高效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的相关部署,参照广东省税务局范本和惠州市税务局模板,结合本单位职责划转等实际情况,对区税务局和各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并挂网公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常态化法律宣传辅导活动,通过持之不懈的法治教育与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通过制作新媒体产品、走访企业、召开宣传辅导会、派发宣传册子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引导覆盖面。扩展多种方式提升税费政策知晓广度,如做好阳光服务群等宣传团体的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政策精准推送,主动靠前服务,多渠道开展“点对点”的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等。加强联动协调,与各级法院、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司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共同开拓税务法治共治新局面。携手惠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团体,聚焦外商投资企业的涉税痛点,帮助企业攻克税务难关、消除知识盲区。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指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将深化税收法治基础建设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对区局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级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带头履责,运用集体审议等领导体制机制,推动重大执法决定充分讨论、集体决策。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开展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配齐配强业务部门和基层分局一线征管纳服力量,优化青年干部专业化团队建设,合理配置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干部职级晋升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稳定青年干部发展预期。发挥“惠城税务学习日”和“惠城税务讲坛”平台作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能力和税收工作能力。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开展专题会商。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督办检查力度。组织税务干部到东江廉洁教育基地实地研学,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自查自纠,持续抓好“后半篇文章”。督促各党支部用好“三会一课”和“纪检委员履责时间”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六个一”活动等。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廉政谈话+履职提醒”,探索推进基层分局“廉政画像”覆盖至“绝大多数”。建立内控常态化监督机制,前移风险监控关点。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强化廉洁提醒,开展作风督查,对照自查整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形成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纠错机制的整体闭环,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引导机制。

十二、2025年度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将法治理念融入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带头学法讲法,带动干部职工筑牢法治思维。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依托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载体,通过精准推送、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面向纳税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执法责任意识,为高质量打造效能税务筑牢坚实基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畅通税费争议化解渠道,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走深走实。

    十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区税务局还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要不断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还需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建工作的特色性有待挖掘。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成效和亮点不够多,党建品牌建设工作上还未做到“要抓”到“抓好”的转变提升。二是税源预测能力有待提高。对经济税源运行态势、重点行业及企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分析上还欠缺深度,未能及时全面掌握税源变动情况。

通过检视剖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区税务局在挖掘党建工作特色、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融合等方面还不够积极主动,对经济运行规律等掌握不足,对中央经济工作有关精神领悟不深。

十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政治引领,巩固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拓展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开展好“党建联建赋能”“党建引领 百村共建”等共建活动并总结提炼经验,不断丰富支部党建品牌内涵。

(二)谋划全局战略,推动改革深入。继续按照上级确定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把“强基工程”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落实推进,有力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坚定不移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等税收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三)宣贯税费政策,推进共治共享。持续提升税费业务服务质效,擦亮纳税服务品牌,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依靠“政策找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完善争议调解处理机制,推进共治共享,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聚焦推动基础性服务向精细化、个性化、权益性服务转变。

(四)持续正风肃纪,提升正向激励持续推动专责监督、职能监督、基层党支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协调贯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交流锻炼、年轻干部培养和干部监督考察等工作,不断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和平常考察办法。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干部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健全激励关怀机制,落实正向激励制度,树立实干担当鲜明导向。

(五)智慧监督赋能,防控风险底线。持续聚焦“两权”监督中的高风险事项,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突出对重点人员、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潜藏的风险隐患。运用智慧监督等科技手段,为内部控制和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工作赋能增效。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谈心谈话、家庭协助等方式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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