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旭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3036924496257):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三和税务分局(惠州市惠阳区御和路131号)领取《社会保险限期缴纳通知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社会保险限期缴纳通知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限期缴纳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三和税务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