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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13: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7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在惠州市税务局和惠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惠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支部学习内容,深入领会其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税务建设的动力和实效,提升全局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二)常抓不懈政策法规培训

把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常态化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达100%。借助“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结合线下培训等形式,有序组织专项税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持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聚焦组织收入的主责主业,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加强对全区税收的谋划,科学研判税源分布情况,及时统计通报收入进度情况,促进税收工作平稳运行。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深入扛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大政治任务,持续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有效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纳税人缴费人,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注入更强动能。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深化社保费协同服务,在实现所有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和8项关联业务“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将“一窗通办”清单事项细化拓展至26项。继续打磨“税管家”全流程服务品牌,制定组建税费志愿服务团队、完善办税缴费硬件设施、全周期提供套餐式、管家式税费服务等举措,让产业园区办税缴费更便捷。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业务部门结合清理工作重点,对照清理范围,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持续从严把控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把握审查、清理、备案三个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权益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力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遵循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持续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对全局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和流程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严格做到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二)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持续优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制定、分析研判决策风险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以“税务+法律”的双重视角,利用公职律师内部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推动公职律师列席重要会议,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依法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途径对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结果、监督救济信息等进行公示,打造阳光型政府;运用好执法记录仪、约谈室,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强化执法效能;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核力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依托惠阳税务大讲堂,细化讲解执法语言行为指引,明确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坚持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同时有效应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各项执法行为中,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和引导,提高其税法遵从度。

(三)依法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加强对《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原则,对各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督促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推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同时,营造严管厚爱的氛围,以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能做事的税务干部撑腰鼓劲。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抓好舆情处置工作

进一步抓好涉税舆情风险防范和处理工作。在开展涉税服务、欠税管理等各项工作时提前做好舆情研判,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持续跟进热点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加强分析改进和跟踪问效,做到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提升应对质效。定期主动与区委宣传部沟通汇报,联防联控舆情风险。

(二)做好保密检查管理

围绕学习宣传新保密法及实施条例,通过网站公告栏目、学习清单等形式开展保密知识学习。组织局领导、部门正副职、涉密人员等进行保密观线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健全定期保密安全排查机制,发挥局内保密监督员的作用,开展保密专项大检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程序、新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分析研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重难点问题,有序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进一步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全局信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集体研究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加强专职调解员和信访接待员队伍建设,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每月定期收集各类风险及信访线索,积极争取信访人理解支持,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建立税企联络机制,将信访投诉量大的企业纳入重点关注范围,针对涉社保费投诉量较多的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

(三)拓展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税费矛盾争议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一方面进一步扩大阳光税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优势,让纳税人及时获得专业、高效的涉税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化解争议风险。另一方面联合政府、司法、人社等部门,构建多元化的预防和调处机制。发生税费争议时,重视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实施调解程序,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成立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动态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6项监督责任清单,推动各类监督主体明责、履责、尽责。将职能监督落到实处,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向”原则,构建职能监督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的闭环机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事项监督,落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紧盯“两权”运行,提升内控质效。强化纪检专责监督,对“两个规范”和“两个规程”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在依法依规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安全情况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及时发布、更新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质量,保证依申请公开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答复规范。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细。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深化应用进户统筹“码上问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进户执法纪律作风情况的“背靠背”监督。不定期走访区纪委监委和公安部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优选聘请12名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等情况展开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税费服务

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融合利用“AI智能+人工远程”、“就近自助+在线辅导”等服务,打造“智能应答+人工兜底”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天候诉求快速响应、问题实时解决、满足个性需求的纳税服务。

(二)推动税费征管流程“新升级”

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发票电子化改革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智能化应用的工作要求,探索欠税管理、调查巡查等税费征管事项智能化应用场景。稳步推广“乐企”应用,聚焦集团总部企业名单,配合做好“乐企”联用及他用的试点工作,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贯通,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截至2024年12月,惠阳区共有38户纳税人纳入“乐企”。

(三)持续构建以数治税“新生态”

进一步深化数据应用探索,放大数字赋能优势,以大数据精准定位税收风险疑点并实施有效监管,促进日常征管补漏增收及服务领导决策。加大数据共享力度,聚合内外部门协同共治能量,推动构建“数据赋能更优、内外部门协作更顺”的税收共治新格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述法”工作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区税务工作实际,研究谋划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决策部署、统筹协同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干部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增强内部法律力量。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税收法治人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持续点亮税法宣传新创意,在节假日和节气时点,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元素融入到富有节日特色的长图、视频制作中,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制作纳税信用、新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等宣传推文,让税收宣传更接地气,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大力打造税法宣传新阵地,多形式推进税法进乡村、进园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深入宣传辅导税费政策法规,构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提升精确执法水平、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进步的空间。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扛牢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优化便民办税服务,推动惠阳税收事业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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