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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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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1:2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大企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应对、经济分析、纳税服务等四类专业管理事项和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出口退(免)税低风险任务应对、减持本地上市公司限售股管理,以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化管理事项。


龙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龙城街道、龙田镇、蓝田瑶族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以及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陵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平陵街道、龙江镇、龙华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永汉镇、麻榨镇、南昆山管委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潭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龙潭镇、地派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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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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